广州凯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较早从事产品认证测试和代理的专业公司。公司具有丰富产品认证经验、是服务于专业认证机构的人士组成。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电气安规知识与国际认证服务。依靠丰富而精深的专业知识,通标公司能够较大程度地为制造商,贸易商,和其他公司消除商贸技术壁垒,并且较经济,有效地处理销售产品所需的认证的事宜。 2,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利用同一质量体系,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为委托人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就如A和B两个老板都看中了C厂的一款电饭锅,就让C厂给他们生产,并分别打上A和B的商标,除了这个贴的牌子和型号,产品本身并没有什么区别),这时仅要做文件审核就行了,认证机构只要求你做一次型式试验就行,工厂审核也仅是一次就行了。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这次公布的覆盖的产品是以原来的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安全认证及电磁兼容认证产品为基础,做了适量增减。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